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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对物流发展消极导向作用应引起重视

发布时间:3/10/2021 3:14:37 PM

2005年5月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国家标准《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以下简称《标准》)(GB/T19680-2005),这个标准从出台到现在已经实施6个月的时间了

“标准”对物流发展消极导向作用应引起重视

高艳   王之泰

20055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国家标准《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以下简称《标准》)(GB/T19680-2005),这个标准从出台到现在已经实施6个月的时间了,在这段时间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依据标准在全国进行了物流企业综合评估试点,并于今年7月公布了首批26A级物流企业名单,各地方也根据这个标准对物流企业进行定星级评估活动,除此之外,学术界也提出了褒贬不一的各种看法。可见,这个标准的出台给物流界带来了不小的震动。

我国的物流产业的发展尚处在发展期,非常的需要积极的产业政策引导,由于我国还没有很成熟的物流产业政策的理论基础,也就是它的产业政策的经济学理论准备不充分,学术界、理论界、产业界认识不清、分岐很大,在这种情况下,只根据少数人的意见制定出台的“标准”,必然出现失误。我们认为“标准”带来的消极影响,是我们应当关注的问题。

 “标准”给物流发展带来了消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否定了物流是一个产业

“产业”作为经济学概念,可以定义为:在经济发展和社会分工基础上形成的,进行相同或相近经济活动的单位或经济组织。而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关于产业的定义:“一个行业(或产业)是指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所有单位的集合”。从这两个定义我们可以看出,产业是按照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要求集成起来的行业(或企业)群体,它的覆盖面很广泛,不仅指工业,还包括非工业,比如文化产业、环保产业等。

产业是行业或是企业的集群,物流产业也是由不同行业或企业组成的集群。物流企业是构成物流产业的基本要素,物流企业的规模和结构决定着我国物流产业的规模和结构,而“标准”中仅将物流企业划分为运输型、仓储型和综合型三种类型的企业,将物流企业局限在一个狭小的范围之内,如果这样的划分是正确的,那么物流将不能被认作为一个产业,因为作为一个产业,仅由三种类型的企业构成是远远不够的,也不符合产业的定义和划分标准,这样的划分标准意味着否定了我国物流是一个产业的说法。

2.使物流企业运作陷入困难

我国的物流还正处于从起步期进入发展期的历史阶段,整体物流领域的状况应当说还是处于从传统物流向现代物流转型的初期,在这样的情况下出台的“标准”会使物流企业的运作陷入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对那些符合“标准”的物流企业的影响。我国的物流企业还没有形成良好的现代物流运行机制,就算是存在一些少数的、真正具有现代物流机制的标竿企业,也刚刚在这种环境下运行不长时间,就是这些企业现在发展也很不成熟。用“标准”来评估以及给这些企业“定星”,给企业发展一个“定势”,哪怕标准所提出的“定势”在内容上是对的,这也会严重束缚企业的创造性,阻碍探索和创新。何况是一个错误百出的“定势”呢?即使不上升到如此高度,这个标准势必会给企业一定的压力,这些企业为了使自己能够跻身高星级,会做些不必要的投资,影响企业的资金流动,给企业的正常运作带来压力。

二是根据这个“标准”,被隔在物流企业门槛之外的企业。我国好多的物流企业都被划分在外,比如搬家公司、一般或专业仓库、一般或专业运输企业、运输包装企业、搬运企业、起重企业、回收物流企业、国际物流企业等等……(这里不打算一一列举),这些没有被“标准”认可的企业,它们还是“物流”企业吗?如果是,它们算哪一种?如果不是,它们又是什么?在进行运作时必然受到限制,同时也得不到国家为发展物流而给予的优惠政策,对这些企业而言,在运作上更是陷入了困难,不利于良性的发展。

3.大比例的综合型物流企业,有意义吗?

标准出台以后,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依据“标准”在全国进行了物流企业综合评估试点,并于今年7月公布了首批26A级物流企业名单,这是一个样本,有典型意义。在这个名单中,有22家物流企业属于综合型的物流企业,占评选总企业总数的84.62%3家仓储型物流企业,占评选总企业数的11.54%1家运输型的物流企业,占评选总企业数的3.85%。同时,根据该会发布的数据,我国物流业的物流产值占GDP20%多,综合型物流企业的产值就占GDP16.92%,要知道,我国第一产业农业才占GDP14%,一类物流企业远大于一个大产业,这种企业分类方法还有什么意义?这样的结果我们不难看出,综合型物流企业所占的比重如此之大,只能说明“标准”的分类缺乏科学性,需要进一步详细的细分。

4、“标准”给物流企业带来资产化的导向

当前,我国的物流企业正处于起步发展不久的阶段,创新是发展的灵魂。预先给企业定性成了运输型、仓储型、综合型,不但可能是用死板的条条框框限制物流企业发展,也可能不利于整个产业结构的完善和发展。依照《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的评估指标,会误导一些企业,比如仓储型的物流企业,不但要自有一定规模的仓储设施、设备,还要自有或租用必要的货运车辆,这些企业会为了达到物流企业的标准,而置备大量的车辆,增加资产的投入。这样的要求就会将一些单项功能比较强的企业排斥在物流企业之外。专业化是经济发展趋势,这样的标准否定了专业化发展趋势,这样的要求也和世界产业经济发展趋势相悖,是对企业的误导。最终会将企业导向“大而全,小而全”的资产型物流企业。

旧工业化时期企业一般是资产型企业,主要采用的是高投入、高消耗的办法,  依靠资产、原材料的大规模的投入提高生产效益。资产型物流过去曾经是物流企业的必经之路,但在信息社会的今天,这己经不是发展方向。现代物流给我们指出,物流企业必须借助于科学发展观,采用包括增加资产实力在内的多种有效方法,尤其是整合社会资源,通过合资、合作、寻求代理、采购运力、租用仓库等多种手段开展物流服务,提高企业的服务能力,这是物流企业发展的有效方式,“标准”的导向显然与此相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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